各州、市公安消防支队:
现将公安部消防局《关于推广应用安全控制与报警逃生门锁系统新技术的通知》(公消〔2005〕384号)转发给你们。根据通知精神,确定以下场所在安全出口处应加装安全控制与报警逃生门锁系统:
一、可容纳50人以上的影剧院、礼堂、夜总会、录像厅、舞厅、卡拉OK厅、游戏厅、网吧、保龄球馆、桑拿浴室等公共场所;
二、可容纳50人以上就餐、住宿的旅馆、宾馆、饭店和营业性餐馆;
三、可容纳50人以上的商场、超市和室内市场;
四、学校、养老院等人员较为密集的宿舍、公寓,医院的病房楼;
五、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的车间;
六、其它公众聚集场所。
各地在推广应用安全控制与报警逃生门锁系统新技术过程中,要严格按照以上范围实施。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请及时向总队防火部报告。
此通知
公安消防总队
二○○五年十月十九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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